烟教办发〔2017〕50号
烟台市教育局办公室
关于2017年度“烟台市师德标兵”
评选活动的通知
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、高新区社会事务局,直属各学校:
为切实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,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使命感,激励广大教师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“四有好老师”,市教育局决定于教师节期间,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“烟台市师德标兵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全市教育系统各中小学、职业学校、幼儿园在编在岗专任教师。
二、评选名额
全市评选190名“烟台市师德标兵”,主要面向教育教学一线的教师、班主任。兼任学科教学的副校(园)长可以申报,但要严格控制在推荐数额总量的10%以内。获得2017年 “烟台最美教师”称号的教师将作为2017年度“烟台市师德标兵”推荐人选,不占用本县市区(学校)分配名额。
三、评选条件
(一)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,热爱祖国,热爱教育事业,热爱学校,热爱学生。
(二)爱岗敬业,教书育人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有无私奉献精神,工作勤奋,任劳任怨,廉洁从教,自觉抵制有偿补习等各种不正之风,在教育教学中认真实践“以人为本”的教育理念,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,实施素质教育,钻研教材和教学方法,工作业绩突出,受到师生广泛好评。
(三)模范遵守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,近五年师德考核中至少有三年为优秀,并曾获得过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。
(四)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,在同等条件下,给予优先推荐:
1.在县级以上媒体公开宣传报道过。
2.市派赴西藏、新疆、临沂、长岛、栖霞支教工作一年以上,成绩突出者。
3.近三年参加县域内轮岗交流工作,成绩突出者。
(五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推荐:
1.师德表现不优秀的。
2.廉洁自律发生问题被查处的。
3.从事有偿补习的。
4.收受学生、家长礼品礼金,向学生推销各种教辅材料谋利的。
5.利用工作时间从事个人经营性活动的。
6.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。
四、评选推荐办法
(一)各县市区和直属学校要把通知精神传达到全体教职工,由学校组织进行民主推荐。
(二)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推荐的人选要认真组织考察,按照市分配名额推选出初步人选,并在人选所在学校以及当地教育信息网上公示5天,接受群众监督。
(三)对公示无异议的初步人选,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(直属学校)按通知要求将有关材料加盖公章报市教育局政工科。上报材料包括:《烟台市师德标兵推荐审批表》一式2 份、县市区(直属学校)推荐工作报告(含推荐程序、办法、公示结果等情况)1 份、推荐人选事迹材料1份(不少于2000 字)、《烟台市师德标兵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》1 份。以上材料均用A4 纸正反双面打印,于8月31日前报市教育局政工科,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ytjyjrsk@126.com。
(四)市教育局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推荐的初步人选进行公示(公示期5天),公示无异议以教育局名义进行通报表扬。
五、组织领导
烟台市师德标兵评选是加强全市教师职业道德建设,进一步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、使命感和责任感的重要举措。各县市区和直属学校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实施。要在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基础上严格条件,严格程序,严格把关,真正把立德树人、教绩突出的优秀教师推荐上来,确保评选质量。各县市区在确定推荐人选时,要坚持标准条件,要兼顾学段分布,要坚持向农村和一线倾斜。对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人员取消其评选资格,并对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。
附件:1.烟台市师德标兵推荐名额分配表
2.烟台市师德标兵推荐审批表
3.烟台市师德标兵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
烟台市教育局办公室
2017年8月17日
附件1
烟台市师德标兵推荐名额分配表
(不含2017年“烟台最美教师”名额)
县市区/学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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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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芝罘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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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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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山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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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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莱山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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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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牟平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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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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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发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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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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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新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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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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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阳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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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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莱阳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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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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栖霞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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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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蓬莱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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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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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岛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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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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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口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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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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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远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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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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莱州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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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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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 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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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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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 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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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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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2
烟台市师德标兵推荐审批表
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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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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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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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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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面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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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教学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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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教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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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职务/专业技术职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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师德考核
成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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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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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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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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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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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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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任教
简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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获得县级及以上
荣誉称号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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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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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奖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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奖励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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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事迹
(可另附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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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事迹
(可另附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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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学校
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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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长签字: (公章)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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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教育
行政部门
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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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人签字: (公章)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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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教育局
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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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公章)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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